律師考試 擬改60分及格制

2017.01.18

資料來源:聯合報
 
 
律師考試將有變革。現行律師考試考二試,及格率約10%,沒有最低分數限制,及格者專業能力受到質疑。考選部擬改律師考試考科以及一、二試的及格方式,不再採每試33%及格方式,而是每科要達百分制的60分才及格。
 
考選部最近正舉行律師考試改革公聽會,聽取各界意見。如有共識,在知會司法院及法務部後,會報考試院會審查。
 
律師考試民國100年起採一、二試,各錄取全程到考人數的33%,也就是每次及格率約10%。第一試為測驗題,第二試以申論題為主,第一試通過後才能考第二試。由於及格率較之前大增數倍,不只流浪律師大增,考試沒有最低分數限制,律師公會也反映學生分數太低,素質不佳。
 
考選部指出,律師考試100年採二試制度後,第一試雖然只考4科,但內容列考科目高達15種,且一試、二試的科目多有重複,兩試的考試目標與核心知能混淆不清。
 
草案重新對於第一試、第二試明確定位,比照目前採行分階段考試專技人員考試,如醫師、牙醫師、中醫師、藥師等,第一試重點是應考人是否修畢基礎學科,第二階段考試才定位為評斷應考人有無執業能力,通過者即取得執業資格。
 
考選部指出,改革方案仍採兩試,第一試屬於法律基本知能測試,考3科,包括基礎法律科目綜合法學一及綜合法學二,及與法律選試科目(7選2),全都是測驗題。第一試及格標準為換算百分制後,各類別各達60分才算及格。一旦通過第一試,即取得第二試兩次應試資格。
 
至於第二試考的是律師專業執業能力,分成國文與專業科目,一共考5科。專業科目分公法、民事法、刑法及商事法4大科,每科200分,考試時間一律為3小時。現行考試題目多,這次擬將每科只考實務案例題1至2題,採題庫命題。
 
考選部表示,第二試採科別及格制,專業科目以每科換算百分制後60分為及格,未及格科目則可保留,應考人可在3年內補考不及格的科目,不必每年從頭考一次。
 
至於國文科比照會計師考試,以當次到考者平均成績為及格標準,但及格標準高於60分者,以60分為及格。國文科只考作文,不考測驗題,且作文考的是可展現律師論述能力的題目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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