驗光人員特考周六登場 應考資格暫放寬

2017.06.09

資料來源: 聯合報
 
 
驗光人員特考將在本周六(10日)登場,但有驗光人員反映,尚未取得資格證明文件,繳了考試費用,卻無法應考。考選部昨天宣布,為維護應考人權益,尚未取得證明者,只要有准考證均可參加考試。但衛福部強調,只有去年12月29日前寄達申請資料者,未來有補件審查機會,若特考及格才能取得證書。
 
過去驗光人員沒法規管理,只需登記於眼鏡行或醫療機構下即可執業,據經濟部商業司統計,國內現行的驗光人員約有2萬多人。驗光人員法去年公布施行,要求驗光師或驗光生需考試及格並取得證書,才可執業。
 
為保障原有從業人員權益,曾在醫療機構或眼鏡行工作3年以上,且具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資格的人,可於新法上路後5年內,報考「驗光師」特種考試;另曾工作3年以上,並具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資格者,或曾工作6年以上,曾參加繼續教育達160小時以上者,可報考「驗光生」特種考試。
 
衛福部醫事司科長賴貞蘭指出,特種考試為5年舉辦5次,准考證是由考選部核發,但資格審查是由該部執行。自去年11月受理資格審查申請文件,共逾1萬8000件,合格者共17810件,不合格者共1789件。相關名單已在5月26日公布於官網驗光人員特考專區,於6月3日完成寄發合格證明。
 
只是,有1000多名驗光人員反映尚未取得資格證明文件。賴貞蘭強調,該部已把所有申請資格審查文件審完,但有部分根本不合格,有些資料只有大頭照和身分證字號,沒年資也沒學歷,必須補件再審。至於合格者的證明文件,有寄發後出現地址錯誤、查無此人、逾期未領等狀況,打3天電話也找不到人領。
 
因驗光人員已繳交考試報名費,經立法院6日邀集考選部、衛福部協商,決議取得准考證者均可考試,應考人可安心準備應試。但若考試及格,只有資格審查申請於去年12月29日前寄達衛福部者,有補件機會,資格通過,才能領取特考及格證書,再換發驗光師或驗光生證書。
 
簡單說,只要繳考試報名費的人,均可考試,但若不符資格者,只能考「經驗」用,就算考試分數及格,也不能領證書,成績會被撤掉。但賴貞蘭強調,連續5年都有舉辦特種考試,今年沒考的人,還有4年報考機會,不必太緊張。
 
據資格審查文件資料顯示,報考特種考試的驗光人員,從20多歲到70多歲者都有。賴貞蘭說,若真的怎麼樣都考不過,依法規定曾有報考者,仍可工作10年。換句話說,沒通過或不想考者,自2026年起不得執業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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